关于《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》的通知
为响应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政策,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招投标工作,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执行如下平台使用费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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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】1、平台使用费仅向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一次性收取。
2、投标人缴纳平台使用费后,如需开具发票可直接在我平台填写开票信息并获取电子发票。
3、本收费标准从2022年5月26日起执行。
4、我公司对本收费标准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山西新点科技有限公司
2022年5月26日